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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商标保护促进发展——网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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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同样认为,类似于通用的、日常的、描述性的词汇,是一个公共资源,这个公共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同样认为,类似于通用的、日常的、描述性的词汇,是一个公共资源,这个公共资源如果获得了注册,在使用上就不能太宽泛。“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要有严格界限,否则就会造成垄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直言,司法审判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认为,在网络新业态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案例引发了业界重视。对于商标的近似判断,对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认同于消费者认知的社会现状,要维护既有的经济社会秩序。
附:论坛与会专家
刘春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
吴汉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前校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李顺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张 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 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马一德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易继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101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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