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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期·论股东及其出资对历史沿革的影响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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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接下来落脚到第二个模块“出资形式”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接下来落脚到第二个模块“出资形式”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实务操作里,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实物、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的出资程序也明晰,流程大致是:评估机构评估、转让登记(如有)、交付等。但以收益法评估的非货币财产容易出现高估或者出资不实的风险,可能面临被置换或者减资的情形。
9月18日,第954期高圣沙龙如约而至,东方高圣高级法务经理赵云女士上阵献讲。本期沙龙,赵律师将与我们探讨股东及其出资对历史沿革的影响。
赵云女士
赵云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首发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工作、10余家上市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及20余家企业的尽职调查和多家企业的新三板挂牌服务,从业近6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法律服务经验。
本次沙龙分为四部分:历史沿革的定义、历史沿革的地位、与股东性质/出资形式勾稽的历史沿革以及案例分析。首先,赵律师带我们解决最根本的议题:历史沿革是什么?
沙龙的最后部分,赵律师进入“案例分析”环节,从国有性质股东、集体性质股东、外资股东、特殊身份自然人(军人)、非货币财产出资几方面的案例对历史沿革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101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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