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3)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但例外的是,本项前置程序设定了两个除外条款:一是“有正当理由”,二是“申请对异议复议程序监督”,似乎开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口子”。上述“正

但例外的是,本项前置程序设定了两个除外条款:一是“有正当理由”,二是“申请对异议复议程序监督”,似乎开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口子”。上述“正当理由除外”的判断权,应该是在检察院,检察院如何解释该正当理由,系这个口子大还是小的关键。

TIPS1:《规定》中对先行提起异议、复议的表述,实践中可能存在两种解读空间:该前置程序经过异议后还必须走复议程序,还是只要经过异议程序即可认为符合受理条件。该细节还需在将来可能制定的细则中明确。

TIPS2:建议明确“正当理由”的情形。为了避免实践中各地自行将正当理由解释过宽或过窄,建议在细则中明确正当理由的情形,例如法院对当事人异议或复议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法院未履行对利害关系人的通知义务等。

TIPS3:明确“异议、复议”程序监督内容。《规定》明确已经进入异议、复议程序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检察院对“异议、复议”程序进行监督。这里应该注意两点:第一,对异议复议程序监督,依然应遵循事后监督的原则,即需要证明异议复议程序违法;第二,这里仅应该是程序监督,对原执行行为不服或对异议复议结果不服,均不属于该条的程序监督。

上文仅是对《规定》部分内容的解析和薄见,因篇幅过长,后续文章会继续为大家逐条解读《规定》的其他内容。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0919/460.html



上一篇:东奥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考完的小伙伴,这件大
下一篇:荐书丨圈套:常见合同签约技巧与风险防范

中国民商投稿 | 中国民商编辑部| 中国民商版面费 | 中国民商论文发表 | 中国民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民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