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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来了,许多人的关注点可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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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误以为税率上调,实际上优惠政策增加 核心提示:契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其生效前现行优惠税率继续有效,且为现行优惠政策延续或出台新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
误以为"税率上调",实际上优惠政策增加
核心提示:契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其生效前现行优惠税率继续有效,且为现行优惠政策延续或出台新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区分、细化、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
契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其生效前现行优惠税率继续有效,且为现行优惠政策延续或出台新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区分、细化、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民众无需产生因税率上调从而引发购房成本上升、房价上涨的顾虑。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契税法作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多处细节引起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尤其是“契税税率为3%至5%”的条文,引发人们对“契税上调”的担忧,加之一些房地产中介乘机商业炒作,逐渐衍生出类似“契税上涨、购房成本上升”“是否要趁早买房”的大讨论。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财税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翟继光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席晓娟。两位学者均表示,大可不必恐慌,“税率上调”是误读,契税法真正值得关注的焦点,许多人可能错过了!
“税率上调”是误读
“朋友圈刷屏了,大家都在讨论以后购房成本是不是会大幅增加?”林女士打算购房,正在观望中,契税法出台的消息传来,平时和她联系的几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纷纷打电话,建议她尽快做决定,并称现行1%、1.5%等优惠税率将成历史,明年9月1日后再买房,有可能要多交几万元契税。一时间,林女士也有些惶恐。
像林女士一样“慌了神”的人不在少数,契税法规定的税率提高了吗?契税法正式实施后,买房要多缴税吗?翟继光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契税法是按照‘税制平移’思路制定的,它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两者内容基本一致,仅有少数修改,其中契税税率部分,两者均为3%至5%,并没有变化。”
此次正式通过的契税法,其前身是我国在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造成公众误读“契税税率上调”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实行的是1%、1.5%、2%的契税优惠税率。
目前,优惠税率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是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项税率优惠政策仅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契税法生效日期是2021年9月1日,在此日期之前现行优惠税率继续有效,民众无需产生因税率上调从而引发购房成本上升、房价上涨的顾虑。”席晓娟告诉记者,如果2021年9月1日后国务院没有发文明确是否继续适用现行优惠税率,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作为《通知》上位法的《契税暂行条例》失效,则现行优惠税率随之失效。虽然省级地方政府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但授权立法不能突破3%-5%的基本税率,即最低税率不能低于3%,较之现行优惠税率可理解为税率上调。
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配合契税法的实施,国家和各地将会继续出台新的契税优惠税率,税率优惠不会随着契税法的实施而终结。“契税法授予地方税率立法权(第三条)。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提出,报同级立法机关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立的税率法定原则。与此同时,明确省级政府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采用幅度差别比例税率,体现‘量能课税’原则。”席晓娟说,“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房地产市场交易程度有所差异。我国税制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授权地方政府自主确定契税税率,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税收征管积极性,充实当地税源,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0828/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