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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立东、杨柳: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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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蔡立东、杨柳 · 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摘编自蔡立东、杨柳:《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以机

蔡立东、杨柳 · 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摘编自蔡立东、杨柳:《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研究对象》,载《法学论坛》2020年第3期。本文未经原文作者审核。

【作者简介】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柳,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

夫妻共同债务的既有规则和争议主要围绕合同纠纷中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及清偿规则缺失。这不仅诱发了将共同债务等同于连带债务的共性问题,亦导致责任成立、责任承担以及责任实行相混淆的个性问题,使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内部产生逻辑龃龉。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杨柳在《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研究对象》一文中,在阅读整理和统计分析有效样本的基础上,从裁判结果、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及债务清偿等角度勾勒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及清偿的全貌,揭示现有立法框架下的司法裁判现状,针对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形讨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对以上问题做出回应。

一..

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司法现状的实证考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侵权纠纷总数的73.96%,判决数量最多且能全面涵盖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各种裁判逻辑。

(一)裁判结果

通过整理发现,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尚无定论,裁判结果的分歧显而易见(见图1)。

图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判结果

(二)法律适用

表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适用

无论是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还是其他规则,都无法就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给予法院明确的指引,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助长了认定标准的混乱和裁判结果的分歧。

(三)举证责任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将举证责任配置给债务人配偶,《夫妻债务解释》将举证责任配置给债权人, 大多数法院无论在《夫妻债务解释》出台前后均将举证责任配置给侵权纠纷中的受害人,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观性导致了判决结果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从认定结果来看,若向受害人配置举证责任,则侵权之债均被判定为个人债务;若向侵权人及其配偶配置举证责任,则侵权之债均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无论是受害人,还是侵权人配偶的举证都难以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

表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认定结果

(四)债务清偿

对于侵权人及其配偶应如何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不同法院的裁判观点存在较大分歧(见表3)。 个别判决出现较为特殊的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方式,例如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或由夫妻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或夫妻各承担共同债务的1/2。清偿方式的不确定不利于对当事人行为形成确定的指引,亦无益于民事判决执行的统一。

表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

二.

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认定的实践逻辑及其检讨

通过对样本案例逐一阅读和分析整理,归纳出法院对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所遵循的实践逻辑,即"数人侵权的侵权法进路"及"责任承担的婚姻法逻辑"(见表4)。

表4 两种裁判逻辑的认定结果统计

(一)数人侵权的侵权法进路

"数人侵权的侵权法进路"系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出发,考量侵权人配偶是否具有共同侵权的故意、是否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及是否实施侵权行为等来认定其是否为侵权责任主体,侵权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进路以责任成立的逻辑解决责任承担的问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混淆了婚姻内部与外部关系,将侵权法律关系与婚姻法律关系混为一谈。二是混淆了责任成立与责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并成立侵权之债,即在侵权责任已经成立之后才会发生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0818/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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