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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研习中的分析法学进路丨王涌:民法学不能(3)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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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时,同学们也在一起调侃说:“做学问就是将大家原本都懂的问题,说得大家都不懂。”我也常常感到很心虚,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正在干的就是这种吃力

有时,同学们也在一起调侃说:“做学问就是将大家原本都懂的问题,说得大家都不懂。”我也常常感到很心虚,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正在干的就是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可是,我也常常问自己:“对于那些‘原本都懂的问题’,我们真的很懂吗?”其实许多问题不过是存在于语言的迷瘴之中但却自信已经一目了然而已罢了。

不过,尽管语言制约着理论,但是,我相信,理论的发展也会拖着语言前进,在欧美国家,有一个庞大的法学共同体在诚挚地讨论着一些超越具体制度之上却又与具体制度息息相关的问题。其实,许多在我们看来虚无飘渺甚至接近“梦呓”的问题,在西方法学共同体的交流和讨论之中,已逐步变得清晰而确实,对于这些问题的表述也变得有章可寻、循序渐进,相信中国的法学以后也会这样。

本文也力图从公法的视阈中观察私法,以前有一位大牌法学家杨兆龙先生曾经批评到:“近来,一般法学家有只懂公法而不懂私法者,有只懂私法而不懂公法者,这些法学家对于法学的认识真当得起‘管窥蠡测’四个字。”这种批评是中肯的,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法对于私法的影响剧深,许多私法上的问题已不是纯粹的私法问题,它往往与公法扭缠在一起,所以,本文的许多章节都涉及公法,当然,这也不过是“假公济私”,因为它的落脚点还是在于说清私权的问题。当然,因为我对公法知之不深,其中讹误许多,还待老师们斧正。

至于创见,说实话,本文并无多少真正的创见,唯一的创见就是,它认为中国民法学的研究应当发展一种系统和科学的方法,除此之外,它的整个工作就是以一个中国学生的理解将纷繁杂乱的分析法学诸流派的思想整合为一个具有逻辑联系的体系,并尝试着以此分析与解释一些当前或以前中国民法学界所曾关注并争论过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果说这篇文章有什么野心,那么,它的野心就是通过这种方法论的引介,鼓吹并推动中国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迈入一种纯正的科学方向。

应该说,现在的民法学研究还远远没有超越民国时期民法学者的研究水准,现在研究的许多问题实际上在民国时期民法学家的那些泛黄的繁体字的著述中都可以找到答案。现在的问题仍然是以前的问题,这说明,民法学作为一种学识,在中国近四十余年的历程中实质上没有根本的进步。实际上,现实中国社会需要民法学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多,但是,民法学尚无内在能力将这些实际问题消化,提升为一种理论的结构,使之能够进入民法学的话语之中,所以,还用着一些粗糙的概念生吞活剥着博大精深的现实问题。这种疾症的根源就在方法论,方法迟钝了我们的感觉,方法局限了我们视野,方法混沌了我们的判断。所以,中国民法学不能再不谈方法了。

至于以后,我想,21世纪中国的法学在方法上的走向必然是实证主义,一方面是分析实证,另一方面是社会实证。孔德说过人类的精神发展曾经经历三个发展时期,一是神学的,二是形而上学的,三是实证的。我看这恐怕也是中国法学发展的轨迹,80年代之前受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中国法学是神学的法学,80年代鼓吹文化启蒙主义的中国法学是形而上学的法学,而这些年实证的萌芽在中国法学的田地中日益见多,所以,有理由相信,21世纪的中国法学是实证主义法学的天下。

但是,中国法学的现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实证得还远远不够,与哲学界相比,倒令人有颇多的感触。哲学是一个最容忍“天马行空”的学术领域,但是,在这一个领域,新一代的青年学者中的佼佼者大多集中在分析哲学上,对诸多哲学命题做着踏踏实实的逻辑实证工作。而法学这个最需要“脚踏实地”的学科,诸多有才华的青年学者特别是法理学者,却倾心于“天马行空”,对于中国法学来说,这是才智配置的一个很大的浪费。

现今的中国正处于法律精神成长的时代,也是种种法学思想纷纷登场的时代,种种的法学思想尽管看上去班驳陆离,但是,粗略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批判为生命的法学,它所有的工作就是寻找自己的敌人并将其掐死,一旦,有一日敌人全被掐死了,或者,敌人没死,但是,唠唠叨叨的批判已显得无聊了,那么,这个学派也就行将就木了;另一类是以建设为生命的法学,他象一个好孩子,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梦想,踏实地干着自己的事情,非到万不得以,才和别人红着脸吵一次。我想,本文所引介的分析法学不应是前者。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1011/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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