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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传递法治理念 丰台法院“月说新案”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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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布会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毕玉谦作为专家学者予以点评,他说,在当前社会转
发布会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毕玉谦作为专家学者予以点评,他说,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宠物进入千家万户的情形下,丰台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标的数额不大,但社会影响力却十分广泛,本案判决思路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非明辨,丰台法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对广大动物饲养者起到了教育、启迪和警示的作用,对于规范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具有示范效应。这既是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需要,更是建设高度精神文明的需要。
现场还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来听听他们都说了什么吧!
市人大代表 北京市西城区人大常委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朱建岳
“法院的产品是一份合格的析法说理裁判文书。要完成这份裁判文书,离不开好的法律体系、好的依法行政意识、好的群众法治基础以及好的法官队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所以做好法律的“执行员”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丰台法院主动担当,利用“月说新案”的方式,用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向社会宣讲法律,无疑是延伸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使得人民法院工作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人大代表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建设委员会委员
首钢矿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主任
安丽娟
“丰台法院此次推出的‘月说新案’新闻发布制度,将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是社会治理有用有效的长效机制,在全市法院属于创新举措,发布的案件也与社区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贴民意、接地气,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能入心入脑,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一片的作用。通过每月一案的发布形式,持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社区居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维护和谐有序的生活秩序。”
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和义街道东里第三社区党委书记
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
刘丽阳
“今天受邀参加丰台法院首场‘月说新案’活动,深切感受到丰台法院主动服务和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积极作为,这是司法为民承诺的生动实践。丰台法院通过‘以案讲法,以案弘德’的普法形式,用百姓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今天的案例,通过宠物致害,主人担责案件的解析,向百姓宣教了‘谁引发风险谁担责,谁受益谁担责’的基本社会价值理念,希望‘月说新案’越办越好!”
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长辛店街道朱家坟南区社区原党委书记
周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市民逐年上升,因宠物侵权纠纷发生的案件也逐年上升,这类案件也涉及到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丰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中,特别是利用司法裁判对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惩戒,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倡导文明行为,既能促进邻里和谐,减少社会矛盾,又能降低司法审理成本,起到价值引领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解决治理难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蒲黄榆第二社区原党委书记
徐长秀
“今天新闻发布会非常成功!丰台法院创新宣传方式,找准社会治理的痛点,靶向治疗,意义非凡!建议法院将此系列活动做成微展览在社区展出,祝愿该发布活动未来成为普法宣传的品牌项目!”
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芳古园一区第一社区党委书记
李青
“作为社区居民代表,今天通过李蕊法官介绍的案例,我觉得对我们基层社区的文明养犬工作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在小区里,不栓狗链遛狗的、不办证的、由于狗引发饲养人矛盾的情况时常发生,在介绍今天案例的时候李法官反复强调‘谁引发风险谁担责’‘谁受益谁担责’的社会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对为我们基层做好文明养犬工作和民调工作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丰台法院将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民事裁判过程中不断总结好的实践经验与做法,让法律融入社会生活”,发布会最后,祖鹏表示,丰台法院将继续努力为北京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基层经验,不断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法院方案,贡献基层智慧。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092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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