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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不会成老赖保护伞(2)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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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更好地按照法律思维帮助那些'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对于这部分债务人而言,他们恪守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但在创业创新过程

"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更好地按照法律思维帮助那些'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对于这部分债务人而言,他们恪守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但在创业创新过程中,由于自己主观恶意之外的其他原因,比如融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或遭受诈骗等,导致债台高筑。"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体现多个债权人之间平等、公平、受偿的原则,"特别是按照债权的特点,清偿时需要考虑有无担保和担保的优先序。如果是没有担保的债权,那么无担保的债权和其他无担保的债权,原则上就应当排队打折受偿。只有个人破产制度能为两人以上的债权人提供公平、合理、受偿的机会。个人破产条例也能进一步弥补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短板"。

" 个人破产制度缺失导致逃避债务现象严重蔓延,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等,这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不稳定。"陈景善说,个人破产制度能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债权救济,而不至于发生有违背诉讼正义的消极现象。个人破产制度是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的未雨绸缪之举,合理的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创业者放心开展商业冒险。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从宏观层面来看,破产法是保障债权利益的一个前提,因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债权人不要把不应该借的钱借出去",有了个人破产制度,公众的风险意识将会提高,而有风险意识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借助法律手段预防恶意逃债

借款人一旦宣告破产,便意味着无法再对其进行催收。因此,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公众普遍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制度是否会被老赖利用,成为其逃废债的工具?

关于这一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因此,个人破产立法要树立的基本价值导向是,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而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不仅不能通过破产逃避债务,还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预防和惩治。

陈景善的看法是,关于自由财产范围、免责的范围、免责滥用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个人破产制度不会成为不诚信企业主的保护伞。

" 首先,想通过破产免责需要成本,从东亚日韩的经验可以看出,个人破产法实施后凸显的并不是滥用程序的问题,而是不适用破产程序。其次,破产个人的法律上的限制性规定约束企业主。个人破产人在创业、行业、征信上会有各种限制。最后,个人进行恶意破产时会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景善说。

目前值得关注的一个现实情况是,在经历了P2P网贷行业的爆雷潮之后,中国社会产生了大量逾期借款人,在个人破产制度确立的情况下,这部分群体是否可以通过申请破产免除债务。

对于这个问题,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丁南认为,在满足申请破产的准入条件下,即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但毫无疑问,满足该条件并不意味着必然产生免除债务的结果。

刘俊海对《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针对如何预防个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问题,避免"假破产、真逃债",我国刑法设立了欺诈破产罪和虚假破产罪,作出了相关处罚规定。所以他建议,个人破产制度一方面给"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打开一条绿色通道,另一方面也要堵死不诚信的债务人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制度空间,"立法上不能留漏洞,要让债务人无法规避法律"。

" 如果个人破产制度具备可诉性、可裁性和可执行性,那么背后的风险将是可控的。"刘俊海说,预防个人滥用破产制度,一靠刑法刑事责任的震慑和打击;二靠个人破产制度的事先防范;三靠制度事中监管;四靠事后的民事责任追究;五靠道德教化和道德宣传;六靠建立失信制裁制度,要让债务人了解失信的代价。

制度配套跟上全国推行可期

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或将成为应对经济萧条所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如今,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全国层面的个人破产制度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zonghexinwen/2020/0720/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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