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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国学典籍阅读笔记(3)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民论 “民”的概念不同于“人”,“人”的类概念相对的概念是动物,内涵包括帝王将相和庶民百姓所有的人皆在内。而“民”却是一个社会阶层

(二)民论

“民”的概念不同于“人”,“人”的类概念相对的概念是动物,内涵包括帝王将相和庶民百姓所有的人皆在内。而“民”却是一个社会阶层的概念,比之于“人”,“民”是相对于君及官吏而言,是社会历史中的底层集群存在。

1.民为国家社会的基础:《尚书·虞夏书·五子之歌》:“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贾谊《新书》:“夫民者,万世之本也。”王符《潜夫论》:“夫民者,国之基也。”

2.老子:“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王符《潜夫论》:“天以民为心。”谭嗣同《仁学》:“非君择民,而民择君也。”

3.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朱元璋为此把孟子像从孔庙中抛出,并从《孟子·尽心下》中删去此类话语,遂有《孟子节文》。

4.吏与民:贾谊《新书·大政》:“吏以爱民为忠。”柳宗元《送宁国范明府诗序》:“夫为吏者,人役也。役于人而食其禄,可无报耶?”

5.民生:在国学中关此最多。《尚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管子·治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孔子给卫国出主意是“庶之”“富之”。仁政是保证民生的先决条件。刘向说:“薄税敛则民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就是由此历史经验得出。

6.民主:在中国古代,“民主”是一个偏正结构的名词,是指“民之主”,即主宰和管辖民众的君主和官长。《尚书·周书·多方》说成汤灭夏是“代夏作民主”。这种“民之主”的“民主”,为君主专制提供了理论保证,同时也对以民为“子民”的君主,即作为“民之父母”提出了德行、智能的高要求。但真正做到的却鲜有其人,有的君昏庸无能,尸位素餐,子民也无可奈何。

中国的“民之主”产生于氏族制解体之后,出现了部落联盟的部落长,他的左右拥之为王,一人代替了原始民主的议事会,“民之主”开始执国,并由禅让制逐渐过渡到“家天下”。比起西方,中国的这种历史有几千年,直到明清的启蒙主义思想发生,一些人才怀疑“民之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黄宗羲与谭嗣同齐力批判君主独裁制,为孙中山共和主张的“三民主义”开了历史先河。但是古代并不是没有主张民众权益者,及为民请命者。这从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和人有“同视、同听”论开始,至明清的启蒙主义思想中,《红楼梦》中,近代思想家的思想中,显见端倪。

(三)政论

《说文》释政曰“正也”。《论语·颜渊》:“政,正也。下所取正也。”《周礼·天官·大宰》:“建邦之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可见,古代以来政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不论执政部门和行政人员,都必须守持正道。

1.施政必施仁政。仁政的基本点在于爱民,体现为利民、惠民、恤民、宽民、富民,官府与官吏以行德政为要。“省刑罚,薄税敛”是重要标志。

2.仁政出于德治。荀子:“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战国策·赵策》:“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尚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管子·治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陈寿《三国志·陆凯传》:“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

3.仁政出于治者有德,爱民若己。晏子云:“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爱民。”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天下可运于掌。”(《离娄上》)

4.《孔子家语》和《礼记·枟弓》记载孔子有云:“苛政猛于虎”。

5.法治。中国古代讲法治的言论甚多,还专有一个法家学派和多朝行政的历史。

法治针对的是人性之恶,有恶必有法。管子在《版法解》篇中说:“凡民莫不恶罚畏罪,是以人君严教以示之,明刑罚以致之。”韩非子云:“矫上之失,诘下之罪,治乱决缪……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有度》)

孔子主张德法并行,宽猛相济:“政宽则氏民慢……猛则民残……宽以严济,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离娄上》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荀子·成相》:“治之经,礼与刑。”

与德刑并重不完全一致的是德主刑辅,先德后刑。《尚书·周书》等篇中主张“明德慎刑”。刘向说:“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说苑·政理》)魏征:“政之善者,无取于严刑。……不严而化,前哲所重。”(《隋书·列传三十九》)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1/0708/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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