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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重商传统下民商的兴起研究

来源:中国民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元代是中国历史上唯一重商的朝代,其商业经济高度的繁荣,民间商人也在这片沃土中得到了成长。然而由于史学界对元代商人的研究起步较晚,且多侧重与色目商人、回回人等特权阶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唯一重商的朝代,其商业经济高度的繁荣,民间商人也在这片沃土中得到了成长。然而由于史学界对元代商人的研究起步较晚,且多侧重与色目商人、回回人等特权阶级,缺乏对民商的研究。因此,本文将就元代民商兴起的背景、表现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元代民商兴起的背景

元代民商的兴起与当时元代的社会情况及经济政策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大一统国家是元代民商兴起的首要条件

公元1279 年, 元朝的统治者忽必烈统一中国,结束近400 年的分裂局面,拥有中国古代最广阔的疆土。“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1](P1345)疆土如此的广阔且又统一的国家,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和平统一的环境。

(二)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是元代民商兴起的重要推动力

在陆路方面,元代建立了以都城大都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驿站。这些驿站既是传递公文的据点,又是为来往行人提供食宿和安全保障的重要处所。自从设置了驿站,“四方往来之时,止则有馆舍,顿则有贡帐,饥渴则有饮食。”[1](P2583)这也为商人的远途经商提供了生活上的保障。同时,一度衰落的丝绸之路也因元朝的统一而重新得到恢复,并且还开辟出一些新商路,如从漠北经阿尔泰山西行以及由南西伯利亚西行的道路等。元朝通过钦察汗国与欧洲建立贸易联系,通过伊利汗国则沟通阿拉伯半岛及小亚细亚地区。可以看出,元代当时的陆路交通极为便利,既有中转站作保障通往国内各地经商,又有丝绸之路及新商路通往西域、西亚等地贸易。

在水运方面,元朝在继承前朝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重新疏浚了在宋金对峙时期已多处堵塞的京杭大运河。至元二十六年(1289 年),在山东开凿会通河,起于须城(今山东东平)西南之安山,向西北达于临清,全长250 余里,建闸31 座。至元二十八年,采纳著名科学家郭守敬的建议,在京郊开凿通惠河,引大都西北诸泉水,东至通州(今北京通县),全长164 里。经过重新疏凿,大运河基本改变了过去迂回曲折的航线,河道大多取直,航程大为缩短,运粮船可以驶入大都积水潭(今北京什刹海一带)停泊。“江淮、湖广、四川、海外诸番土贡、粮运、商旅懋迁,毕达京师。”[2](P203)大运河的疏通,加强了南北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交往,方便了商业的发展,大运河到明清两代都还在发挥着作用。

在海运方面,元朝也有很大的创新。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官员进行了一次海道运粮,并在此后继续探索新航路,最终找到了一条理想的航道,“明年,千户殷明略又开新道,从刘家港入海……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两道为最便云。”[1](P2366)海运的开辟和大规模的采用以及它廉价的运输费,刺激了越来越多的人来经商,带动了商业的发展。

元代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络,为商业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

(三)元政府重商政策是民商兴起的精神支柱

元朝推行的是与汉族传统相悖的“ 重商”政策,实行开明的经济管理,对商人采取保护和鼓励政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保护商贾安全。元朝初期,社会秩序尚未恢复,以致“盗贼充斥,商贾不能行”。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政府采取种种安全措施,规定:商旅所至,“官给饮食,遣兵防卫”。“州郡失盗不获者,以官物偿之”。凡商旅往来要道及止宿处所,地方官均设置巡防弓手。“自泉州至杭州立海站十五,站置船五艘、水军二百,专运番夷贡物及商贩奇货, 且防御海道”。[1](P320)伊本·白图泰在游记中对此有很高的评价:“对商旅来说,中国地区是最美好最安全的地方。一个单身旅客,虽携带大量财物,行程九个月也尽可放心。”[3](P456)

2.救济商贾困难。蒙古帝国初期就有帮助商贾解决困难,扶持小商贩扩大经营等措施。元朝建立之后,这一做法尤为明显。如对因战争阻碍的商旅,或“给资归之”[4](P601),或“视商旅有贫丧其资,滞不能东者,召以其所有畜来,无问几何蹄,畜给一石”等。[4](P613)除了救济商贾外,政府还对商贾不能收回的高利贷用官款来代偿,不使高利贷者受损失。

3.减轻商税,鼓励经商。元代商税本来就轻,规定“三十取一”。[1](P2397)在此基础上,为了鼓励商人到边远地区经商,元政府对商税不断减低。如“至元二十年(1283 年)七月,敕上都商税六十分取一,二十二年(1285 年)五月,又减上都税课,于一百两中取七钱半。”[5](P388)有时甚至对过往上都、和林等地经商之人,给予“置而不征”的免税政策,[6](P341)大大刺激了商人经商的积极性。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 网址: http://www.zgmszz.cn/qikandaodu/2020/1225/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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